中共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4-01-25    上传人员:自然资源局     访问人数:16    

根据霍林郭勒市委统一部署,2023424日至625日,市委组对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常规

截至1225日,巡反馈的4大类10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长期整改2个。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主要问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重要论述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不到位。二是宣传部署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

整改情况1.已更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三会一课”制度》。于10月19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于10月25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党组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

2.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学习内容并纳入“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于10月25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党组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

3.已于11月10日组织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调研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时的重要讲话学习研讨会议,会上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作出学习心得研讨。同时在局内增设了总书记调研自然资源厅时提出的“三个领悟”、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展板。

2)主要问题:履行核心职能、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具体问题:一是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未及时开展。二是“多测合一”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三是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1.我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已于8月完成验收,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2.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3次推广“多测合一”进企业宣传活动,目前我市测绘企业在“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已应录尽录。自巡察以来,累计通过“多测合一”平台办理业务22件。

3.我局积极推进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科普宣教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等设施已完成建设,待验收。已于10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理顺湿地服务中心职能,会议决定将湿地职能职责从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划转至莫斯台林场。根据霍机编发[2019]99号文件,编办已批复霍林郭勒市莫斯台林场加挂霍林郭勒市静湖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局已积极沟通编办,将《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霍林郭勒市静湖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职能调整的请示》报送至市委编办。

3)主要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广度和深度不够。

具体问题:一是超权限设置内设机构。二是行政执法统筹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我局已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对照通辽市自然资源局重新核定股室,细化股室职能职责。

2.我局已向市领导汇报执法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尽快为其余的21人申领行政执法证,目前已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5人申报执法证,正在进行执法证前期学习培训。其余人员因身份问题无法申领执法证件,暂时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待新15人执法证下发后,可保障我局日常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4)主要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具体问题:一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档案材料存在抄袭造假现象。三是档案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重新完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意识形态报告制度》等6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

2.已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正在对档案人员进行相关职能培训。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深入

5)主要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严不实。二是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重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制度》,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对风险岗位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提醒。

2.于12月18日召开年终岁尾纪律作风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违规出国(境)案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已出台《关于规范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职工病事假管理及日常考勤工作方案》,将纸质版签到更换为打卡机签到,设置外出台账,完善请销假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上党组会通报。

6)主要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具体问题:一是现金坐支并使用大额现金。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三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已于11月1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条例》等财务法律法规,完善财务内控制度8项。

2.已于11月1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2018年购入的一台身份证阅读器现已找到,我局重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我局与财政沟通此问题解决办法,财政建议我局找第三方机构对7人长期挂账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公示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财政进行坏账处理。目前我局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正在调查中。

3.原规划局的车辆大众途观(蒙GQ2725)需与住建局进行财务对接,我局已与住建部门沟通,目前住建局正在梳理往年账目,待其梳理完成后,我局申请将大众途观(蒙GQ2725)划转至我局固定资产账户。因防火指挥部在应急管理局,消防车1辆(无牌)已入应急管理局账户,我局为借用此车辆进行日常林草防火检查。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7)主要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是党支部领导机构不健全。二是党支部阵地建设不到位。三是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于10月27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已重新选举宣传委员。

2.已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目前完成装修工作,并投入使用。

3.2022年以来,我局发展党员2名,2023年考录1人,为原单位发展党员,共计3人。

4.已按《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明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将党务工作者的培养纳入重点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书籍、网络等手段,参加形式多样的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质量。

8主要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具体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及考勤制度执行不严。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四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更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三会一课”制度》,已建立完备的学习记录和学习档案。

2.已更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读书笔记簿“三簿”齐全。

3.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标准执行,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建立学习记录、学习成果等原始材料,应保存完整,建立档案,妥善管理。

4.已于11月1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等党支部基本制度。将《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基本工作制度》《党员义务细则》《党员权力细则》等制度上墙。

9)主要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重新完善《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严禁党组外人员参与会签。同时,在后续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中,明确事项讨论和表决过程,针对多个事项,逐项进行表决工作。

(四)审计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0)主要问题: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具体问题:一是2023年煤炭资源专项审计反馈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的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退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问题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产生的利息尚未缴入国库。二是原农牧局实施查格达北侧造林工程等3个项目未结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3年煤炭资源专项审计反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产生的利息已全部缴入国库,煤炭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已在巡察期间整改完成,自治区审计厅已认定整改销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已将审计整改销号报告于2023年5月20日在通辽市政府网站公示。

2. 原农牧局实施查格达北侧造林工程等3个项目已送至财政局进行结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475-7922256。

 

 

 

 

                         中共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