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斯花街道中兴社区第十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霍林郭勒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选举委员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本次换届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委会候选人不得主持本社区的选举,也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四、居委会委员由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在社区设立一个固定票箱,居民代表在固定票箱投票。
五、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须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大会指定,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票人监督。
七、居民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O”; 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O”; 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数),等于或少于7 人的为有效票,多于7人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九、选举时,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始得当选。做到六个必须,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接受广大居民代表的监督。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由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再进行计票。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是否有效由选举委员会认定。
十一、计票时,由居民代表监督统计选票,计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由选举委员会成员和计票、监票人共同签字确认选举结果确认书,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工作人员将全部选票封存,并于当日或次日在社区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送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备案。
十二、依法确认选举结果。按法定程序,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制定,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珠斯花街道中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