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制定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协调联系、防止单一抽查的原则,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个科室长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贸科,主要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比例
2024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抽查对象总数的5%。
(二)抽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汽车销售、报废汽车拆解、二手车市场、成品油流通等相关企业。
(三)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每次行政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有关要求
(一)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信息录入、资料归档
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相关资料信息5日内一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三)公示
检查结果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霍林郭勒市商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霍林郭勒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5日
商务局单位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组织落实科室局 | 检查对象抽取机关 | 检查 方式 | 实施 层级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起止 时间 | 检查 重点 | 备注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新车销售市场检查 | 新车销售市场检查:检查企业备案情况、档案资料情况、明码标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 | 新车销售市场和新车经营主体 | 商务局 | 商务局 | 实地核查 | 本市 | 5% | 2024年3月至12月 | 新车销售市场检查:检查企业备案情况、档案资料情况、明码标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 | |
2 | 二手车市场检查 | 二手车企业经营是否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商务局 | 商务局 | 实地核查 | 本市 | 5% | 2024年3月至12月 | ||
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证照情况、经营情况是否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商务局 | 商务局 | 实地核查 | 本市 | 不少于50% | 2024年3月至12月 | 1.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处罚。2. 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处罚。 3.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 4.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处罚。 | |
4 | 成品油流通检查 | 检查企业证照情况、运营情况。 | 成品油流通领域经营企业 | 商务局 | 商务局 | 实地核查 | 本市 | 5% | 2024年3月至12月 |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 2.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 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4.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 5.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 6.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