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集中执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根据《霍林郭勒市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随机一公开组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监管工作流程,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股室对照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有关方案,确定具体的监督管理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的比例、频次、方式等。综合办公室对有关股室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股室在检查中要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同时,对于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本股室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持续完善“双随机”抽查体系。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各股室要全部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本单位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有关股室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有关股室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各有关股室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于涉及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事项,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实施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导、调度和监督检查。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和组织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各有关股室的督导和指导,确保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开展工作,不断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及时反馈情况。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有关股室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并且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领导小组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要积极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霍林郭勒市商务局
2024年4月8日
霍林郭勒市商务局
关于成立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
结合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结合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范晓丽
副组长:韩明南
成 员:佟 欣、宋元辉、金 刚、王永亮、王志权
徐 静、吴永兰、常玉荣、于国林、洪瑞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联系人:金 刚,联系电话:0475-796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