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通辽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通辽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市双随机办字〔2024〕6号)、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
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工作人员
(一)抽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市进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涉粮经营者粮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能耗在1000-5000吨标煤企业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在市场主体名录库系统上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事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对被抽查对象涉及的事项实施检查。
(三)工作人员
负责相关工作的科室人员,在我委执法人员名录库的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联合抽查
根据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市场监管领域,牵头组织至少2次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五)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形成随机抽查结果纳入被查单位社会信用记录的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合理调配一线执法力量,统筹组织协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三)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宣传效果。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附件: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国海 霍林郭勒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魏 岩 霍林郭勒市发改委副主任
组 员:师峰杰 社会发展与粮食物资储备股股长
齐俊杰 社会发展与粮食物资储备股股员
刘东升 环资股股长
王婷婷 环资股科员
组长、副组长负责我委“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由社会发展与粮食物资储备股师峰杰同志负责涉粮经营者粮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由环资股刘东升同志负责对我市辖区内能耗在1000-5000吨标煤的相关企业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