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24-04-10    上传人员:自然资源局     访问人数:13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号)、通辽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市双随机办字[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将继续加快“双随机、一体化”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不断拓展双随机抽查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确性。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自然资源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大队办公室、宣教人事股、矿业权股、生态修复股、测绘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汇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工作任务

(一)整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承担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股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借助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逐步将我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采取录像、笔录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工作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一个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成本。

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相关科室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水平化。严格按照各科室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

、工作要求

(一)制定抽查计划

1.制定本单位抽查计划。我局结合监管实际和各相关科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计划,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

2.制定落实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根据通辽市联合抽查计划,制定我局联合抽查计划和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到能联尽联,实现“一次进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即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抽查计划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检查名单。各相关科室要按照2023年抽查计划,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中自动抽取、匹配,随机生成联合《执法检查表》和联合执法检查组,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

(三)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各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检查。检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等多种检查方式。

(四)强化结果公示。我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全面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党委、政府提供详实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准确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提供数据保障。及时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提供有力支撑,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 加强督促检查。局分管负责人重点审查工作机制、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双告知、简易注销、联合惩戒、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应用情况。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凡达      党组书记、局  

副组长:华玉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家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

贾联芳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员: 裴          办公室负责人

扎木苏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尹宏东      测绘股负责人  

包壮丽      生态修复股负责人

         宣教人事股负责人

翟晓毅      矿业权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