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承担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股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借助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逐步将我市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采取录像、笔录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工作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一个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成本。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相关科室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水平化。严格按照各科室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 加强督促检查。局分管负责人要重点审查工作机制、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双告知、简易注销、联合惩戒、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