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统计局2024年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04-15    上传人员:统计局     访问人数:24    

根据霍林郭勒市推动重点领域工作小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霍林郭勒市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组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1霍林郭勒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霍林郭勒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部门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配合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监控,提升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

2024年,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及通辽市政府、霍林郭勒市政府相关要求,将继续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努力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霍林郭勒市统计局调查单位名录制定、调整、整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名录库。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将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建立以霍林郭勒市统计调查单位为检查对象的名录库,将本单位专业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根据本单位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适时动态管理。

(三)统一使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作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平台。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根据工作要求,利用协同监管平台对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抽查建库、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做到全过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四、工作步骤

1.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加强与政府组成部门和各有关股室间执法检查协调,整合各有关股室检查事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明确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类型、协同部门和监管依据等内容,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社会信用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级别不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4.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检查人员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后,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抽查对象

市统计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基于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抽取4“四上”企业作为抽查对象;统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联合对抽查对象开展检查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统计部门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具体包括:

1.调查对象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2.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按时更新、记录;

3.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上记录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市场监管部门

对被抽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进行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在注册地址实际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能够取得联系。

七、抽查人员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随机抽取具有对应执法资质和业务专长的执法检查人员,由统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联合对抽查对象开展检查工作。随机抽取过程要公开并接受监督。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霍林郭勒市统计局要按照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成立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局党组书记赵锦明同志、局长王丽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孟祥鹏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积极推进本部门联合抽查和本系统内部抽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有关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注重统筹协调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涉及部门多、覆盖领域范围广、检查事项专业性强,霍市统计局将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积极稳步推进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附件2

       涉统计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统计部门

调查对象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按时更新、记录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上记录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市场监管部门

被抽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进行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在注册地址实际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能够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