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民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上传时间:2018-11-23 14:59     访问人数:76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民政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霍林郭勒市民政局成立于1985年2月,是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复退军人安置、城乡低保、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等工作,肩负着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统计、档案、信访、保卫、保密和后勤等项工作;协调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工作。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上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二)社会保障股

组织实施救灾有关政策法规,查灾、核灾、报灾、救灾,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批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市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指导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

对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调查、复查、档案管理、资金的发放;临时救助对象的调查、审批和救助金的发放;医疗救助和贫困大学生救助的审核审批和救助金发放;社会救助对象的管理系统录入、统计;城市“三无”人员的供养等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

(三)综合股

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农村社区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和促进发展的措施,指导基层建全社区组织,建章立制,推动社区建设。

负责儿童收养工作;负责社团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婚姻习俗改革;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负责三无人员的收容和遣送工作;负责推行土葬改革,改革旧的丧葬习俗;管理丧葬用品市场,破除封建迷信,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负责公墓区建设和管理,推进殡改。

负责城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扶持发展社会福利企业;负责电脑福利彩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彩票进行打击查处。

(四)双拥办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申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五)老龄办

贯彻国家老龄工作政策、法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老年人科技、体育、卫生等组织工作,落实老年生活补贴政策,发展老年人事业。负责实施“星光计划”; 依法在市内外通过项目、实体和各种活动,筹募善款善物,接收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协助政府开展救灾、振济工作,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对弱势群体实施慈善救助;负责全市慈善项目和各种慈善活动的监督指导及管理;负责全市的慈善宣传普及、慈善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市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预算基本支出为513万元,年度实际基本支出797.12万元,增长55%。原因是本决算为民政局机关和福利院综合报表,编外用工工资以及各项保险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15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044.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87万元;支出总计7,155.9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5.9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2.63万元,增长1.3%;支出总计增加92.63万元,增长1.3%。原因是低保、孤儿、临时救助等提标因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04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4.0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12万元,占11.7%;项目支出6,042.86万元,占88.3%;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55.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1.87万元;支出总计7,155.9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5.9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2.63万元,增长1.3%;支出增加92.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原因是低保、孤儿、临时救助等提标因素。(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12万元,占11.7%;项目支出6,035.96万元,占88.3%。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79万元,津贴补贴168.59万元,社会保障费95.53万元,绩效工资51.56万元,较上年增加57.08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及保障;公用经费26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12.3万元,水电费4.93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差旅费11.09万元,维修维护费63.76万元,三公经费11.1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政事务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与预算无差异。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1万元,占77.4%;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占22.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维护保养保险及燃油支出,车均运维费8.6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51万元,接待45批次,共接待121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单位之间正常业务指导,以及本级关联单位之间正常业务协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65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25万元,增长(降低)87.6%。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政事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17.2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性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74.1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性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比2016年减少6辆,主要原因是:资产清查待核销;比2016年减少-6辆,主要原因是:资产清查待核销。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因项目资金大部分为补助性福利性资金,少有基建以及扶助性项目资金而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华    联系电话:0475-792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