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以“1234工作法” 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上传时间:2024-03-19    上传人员:民委     访问人数:3    

近年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创建“检心映耀石榴红 法治浇灌团结花”品牌,以“聚焦一条主线、强化两个指引、构建三项工程、深化四个融合”的“123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区文明接待室、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通辽市模范政法机关、通辽市机关党建示范点以及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人物。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大力弘扬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主旋律”,明确职能职责及责任部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实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支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构建“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式。围绕“凝心聚力共奋进 民族团结促发展”主题,加强党建共建联建,与包联社区共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选派5名精通蒙汉双语的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宣讲员,实现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苏木嘎查全覆盖。先后被评为霍林郭勒市最强党支部、坚强堡垒支部。

重点打造“检心映耀石榴红 法治浇灌团结花”品牌,成立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标任务清单》两个工作指引,将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部门、岗位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上下同心、步调一致、全员参与,推动创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个、模范检察人员4人,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本院民族团结进步展厅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展播,通过宣传选树先进典型,汇聚民族团结榜样力量。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和带动各族检察人员,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志愿服务队下基层工程,厚植为民情怀。组建45人的“霍小检志愿服务队”,要求精通双语的检察人员积极联系所在社区、苏木嘎查,到一线解决难题,让党的民族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嘎查。在进苏木嘎查向农牧民群众普法的同时,赠送自治区检察院译制的蒙汉双语法律书籍,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1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困难15件。石榴籽办案团队培育工程,诠释检察担当。打造刑检精英公诉人、未成年人办案团队及公益诉讼办案组3支石榴籽办案团队,每支办案团队均配备蒙汉双语检察人员,将日常来访、刑事和解、民事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集于一体,强化释法说理、法治宣传,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舆论引导宣传工程,强化思想引领。建立融媒体中心,成立“霍小检”宣传团队。利用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讲解法律政策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在检察局域网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推进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深化“四个融合”,确保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融。一是守护民生与民族团结融合,办实事解难题。紧扣群众利益,聚焦民生热点,组织在职党员开展进社区活动,为群众解答法律困惑,化解矛盾纠纷,累计开展送法到基层62次,司法救助金额共计28万余元。成立全市首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将党建引领、案例警示、风险防控融为一体,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一站式”法治服务,成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亮点特色。全力创建“为民”检察,使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服务群众中彰显民族情怀,有力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公益诉讼与民族团结融合,筑牢安全屏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草原保护协作新格局,联合多地建立林草保护协作机制,会签《草原、森林、矿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跨地域协作机制》。推动“检察长+林长”机制落实,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衔接,督促案件当事人及时补缴草原植被恢复费102万元,全力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安全。三是检察文化建设与民族团结融合,汇聚团结力量。成立新媒体办公室,打造检察文化长廊。组建各类兴趣小组,成立摄影组、书法组、羽乒排球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共融共进,全力创建“文化”检察。2022年被评为霍林郭勒市廉洁文化示范单位。四是矛盾化解与民族团结融合,助推诉源治理。坚持“枫桥经验”,通过信、访、网、电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草原检察直通车”深入农牧区,广泛开展带案下访、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回应农牧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族语言接待窗口、在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成立“检调对接中心”,畅通接待渠道,通过“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答疑解惑,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牧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