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莫斯台街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23 15:34     访问人数:54    

莫斯台街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方位的组织各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二、廉政述职的时间

每年12月份

三、听取述职述廉的范围

辖区两代一委、老党员、群众代表及全体干部职工

    四、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二)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文件、要求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各项制度、督促教育干部职工遵守廉政制度情况。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五)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情况;有无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各种礼金和有价证券,接受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

   (六)有无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况。

   (七)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以个人名誉存储公款情况。

   (八)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情况。

五、述职述廉的方法

   (一)在述职述廉前,做好征求群众意见工作。征求意见一般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进行。对征求上来的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述职人;述职人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

   (二)述职人宣读完述职报告后,与会人员对其履行职责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标准进行测评打分。

   (三)对征求意见或测评中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由街道党工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廉政考察,对其中构不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可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构成违纪、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四)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廉政考察等情况,要根据党工委的统一规定进行通报。

六、述职述廉的要求

   (一)述职人要结合本职工作,对自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要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足之处要及时自查自纠和整改。

  (三)述职时,要有专人作记录,以备查验;述职述廉结束后,将述职述廉报告上交,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