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达来胡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上传时间:2018-11-23 15:44     访问人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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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达来胡硕苏木嘎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达来胡硕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要求

 (一)职数配备

达来胡硕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设定为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

(二)党组织成员结构

1、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继续提名的党支部成员正式候选人: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新提名的党支部成员正式候选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任职资格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依法确定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推选为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达来胡硕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

(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有下列亲属关系人员不能同时进入党组织班子:

夫妻以及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统关系的。

、选举方式

在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推一选”的选举方式。

、时间步骤

换届选举工作于4月启动,6月20日前完成。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13日)

责任人:刘彩君

1、召开支委会,成立工作小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凤有

成  员:刘彩君  张淑学  徐武  李海金

1、开展调查摸底:5月8日前完成

配合选举工作指导组调查了解“两委”班子建设情况、党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3、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5月11日前完成)

召开党员大会通过《2018年达来胡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苏木党委审核备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讨论通过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应到党员名单和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名单,并进行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苏木党委确认。

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现任嘎查村党组织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

4、上报请示:(5月11日前完成)

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程和选举办法等有关事宜,与苏木党委沟通后,形成沟通意见,报苏木党委审核同意后,在嘎查村内进行公布,公布无异议后,嘎查村党组织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待苏木党委批复后实施。

5、广泛宣传发动:(5月11日前完成)

通过宣传栏、标语等途径,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和法规,熟悉选举工作原则、程序、方法和步骤。引导嘎查村党员、群众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

6、党员登记(5月11日前完成)

预先通知本辖区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换届选举,尤其是要做好与外出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对因故不能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要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由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因故无法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并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召开党员大会对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和应到会党员名单讨论通过,进行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苏木党委确认。

(二)提名推荐阶段(5月14日—5月25日)

  责任人:张淑学

7、组织报名(5月16日前完成)。推荐报名方式包括党员个人自荐、党组织推荐和10名以上党员群众联荐。引导党员群众严格对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报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苏木党委批准,并在村张榜公示3天。

8、公布选举办法(5月24日前完成)苏木党委研究制定党员推荐办法、群众推荐办法以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办法,并向群众公布。

9、民主推荐(5月25日前完成)。在市指导组和苏木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一是党内推荐。村召开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上通过推荐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到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额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将5名人员确定为党内推荐人选。

二是群众推荐。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会上通过推荐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到会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内推荐人选进行差额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将4名确定为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人员名单报苏木党委进行考察,并签订《竞选人资格确认书》。

(三)考察审查阶段(5月26日—6月5日)

责任人:刘彩君

10、组织考察。苏木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将考察审核备案,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征求多部门意见后实施。

11、确定正式候选人。

根据考察情况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情况综合分析后,由苏木党委研究确定达来胡硕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村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送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苏木党委同意批复后,确定为达来胡硕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

(四)正式选举阶段(6月6日—6月12日)

责任人:郭凤有

12、投票选举。在督查指导组和苏木党委的指导下,由上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主持,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一是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二是听取和审议上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工作报告;三是讨论并通过《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四是候选人以得票数为序分别进行竞职演讲、任职承诺;五是全体党员进行酝酿讨论;六是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按“一人、一桌、一凳、一票、一笔”的“五个一”要求秘密写票;七是统计选票,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开箱计票前,上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竞选人对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确认,并签订《选举程序确认书》。

13、公布结果。计票结束后,上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由上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计票、监票人共同签订《选举结果确认书》。根据选票的统计结果,获得选票数前3名且票数过半数的当选达来胡硕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如获得选票前3名中存在票数未过半的,则另行召开党员大会,对票数未过半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补选,得票多且票数过半的当选达来胡硕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将选举结果报送苏木党委进行批复。

14、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产生方式。由苏木党委组织召开新一届的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委员会议,根据选举办法,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党支部班子成员中选举产生达来胡硕村党支部书记1名。如经过选举不能产生党支部书记的,由苏木党委向市委组织部请示,从党支部班子成员中任命。

15、批复任命。选举结束后,由上一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向苏木党委呈报选举结果。苏木党委批复任命新一届达来胡硕村党支部班子。

(五)后续管理阶段(6月13日—6月20日)

责任人:刘彩君

16、工作交接。在新一届党支部产生之日起7日之内,上一届党支部要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工作档案等及时移交。对无故拖延移交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对交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依纪处理。

17、建章立制。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要确定成员分工,并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及时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党支部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8、教育培训。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选择,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19、制定目标。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届内任期规划、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与苏木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支部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责任心不强、敏感性不够、工作重点不突出、宣传引导不深入、人选把关不严格等倾向性问题,认真负责地抓好嘎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明换届纪律。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积极防治和有效惩处利用家族、宗族、派别、黑恶势力等干扰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维护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组织好选举工作。将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矛盾选削化解,再组织选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与选举有关的来信来访要迅速上报,切实保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