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办机构: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五、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
六、申请材料(只需提供一套)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5、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6、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七、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一)收费标准:0元/件。
(二)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十、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20-17:30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及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475-7922014(上班时间) 投诉电话:0475-7922256(上班时间)
办理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A馆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