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上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公开征集意见,并可同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归纳整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或其他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二、全面提高政策解读水平
(一)完善解读程序。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起草代拟稿时,要制定解读方案,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内容。解读方案应当随同政策性文件,同步按程序审签。政策性文件签发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实施解读。
(二)领导带头宣讲。局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三)丰富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一般采用问答式,应站在公众角度合理设问。解读文字要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应当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专家解读机制,调整优化专家解读队伍,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大力提升社会热点回应实效
(一)明确回应主体。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体制,实行分级联动,负责处置的科室和事业单位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主体。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务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重大政务舆情回应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热点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网络舆情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
(三)提高回应实效。各股室各二级单位研究制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措施时,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提前准备应对方案,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也可同时通过本单位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予以回应。对需要连续回应的,要跟踪动态发布信息,讲透政策规定,讲清事实真相,消除社会疑虑,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