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霍林郭勒市编办概况
第二部分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表1——表8)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霍林郭勒市编办概况
一、霍林郭勒市编办职能与主要职责
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编委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是统一管理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确定的正科级职能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表:公开表1——表8
第三部分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102.99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关于2018年编办收入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财政公开预算拨款收入数为10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102.99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8年编办支出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财政公开预算拨款支出数为102.99万元,占2018年总支出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99万元,占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8年编办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2018年霍林郭勒市编办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均为102.9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2.99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基本支出为102.99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2.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为102.99万元。
六、关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编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102.99万元,其按照经济分类的情况明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39万元。主要用于编办的人员工资。
(二)商品服务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编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所需费用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霍林郭勒市编办政府基金预算没有安排
八、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9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减少2.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零。比2017年增加零,增加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霍林郭勒市编办
2018年 4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