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23-04-10    上传人员:市场局     访问人数:10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我局对市场主体缴费负担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对涉企收费政策不了解,部分收费主体对收费政策把握和理解存在偏差。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整改对策,决定建立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0]9号)总体要求和通辽市贯彻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目标

为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缴费负担,主动发现涉企违规收费线索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成长发展,提升涉企收费监管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事前宣传引导、事中警示告诫、事后整治规范的长效机制,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和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水平。

二、监测具体内容

涉企收费方面:主要监测由市场主体承担的政府公开的涉企收费清单中所涵盖的收费项目,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等。重点监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以及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的行为。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借助行政资源和垄断地位以及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以及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指定或者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等行为。企业要素成本方面。主要监测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信贷、物流运输等要素价格水平情况。重点监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利用贷款优势地位捆绑收费等行为。铁路、机场、公路等交通物流领域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其他违反规定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

三、选点范围数量

从我市不同行业类型、不同经营业态、不同经济性质的市场主体中,选取20家有代表性的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作为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我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监测联系点初选、日常监测联系管理等具体实施工作。通过走访、座谈、告知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涉企收费政策,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政府降费减负各项政策措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对涉企收费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缴费情况,准确甄别收费行为,主动发现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并组织查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每年的7月15日、12月15日前主动上门收取《涉企收费情况监测表》,负责监测联系点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甄别。

2、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及时做出处理和回应,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及时核查、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属于辖区外收费主体的,及时移送收费主体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甄别查处。根据监测反馈情况,分析违规涉企收费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提出扎实有据的判断和政策建议,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推进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取得实效,

3、被确定为监测联系点的市场主体应确定一名熟悉收费政策、有责任心、有热情的同志作为监测联系点联络员,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测联系工作。

4、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无故干扰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测联系过程中获取的任何涉及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等信息。

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