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四议两公开”规范嘎查村级事务管理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06-06    上传人员:达来胡硕苏木     访问人数: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中央5部门《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四议两公开”落实落细、规范嘎查村级事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四议两公开”重要意义。2018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并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为全面规范嘎查村级事务管理提供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推行“四议两公开”以来,全市嘎查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日益规范,但由于有的嘎查村对“四议两公开”重视程度不够、议事内容不合理、执行程序不规范、结果公开不及时,仍存在资金使用不透明、资产管理不公开、资源利用不规范,影响和谐稳定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落实好“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进一步落实好“四议两公开”作为提高嘎查村“两委”班子合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举措,以“四议两公开”有效落实,为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细化实化“四议两公开”议事内容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对“四议两公开”决策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属嘎查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但在现实工作中,各嘎查村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嘎查村“两委”要从本嘎查村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定“四议两公开”决策具体内容,经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后确定实施。


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步骤。嘎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严格实行嘎查村党组织提议、嘎查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嘎查村级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财乡管”,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落实嘎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县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四、加强落实“四议两公开”组织领导。苏木乡镇党委要强化对嘎查村执行“四议两公开”情况的全面领导。要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嘎查村“两委”议事事项内容进行定期培训指导。要组织财务监督机构,对嘎查村议事事项实施过程发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对合理收支进行核销入帐。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保障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实现对嘎查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


五、加强落实“四议两公开”检查考核。各旗县市区党委要将进一步落实好“四议两公开”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采取平时随机抽查、半年定期督查、年底全面考核等方式,对“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苏木乡镇党委及嘎查村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建立嘎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嘎查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组织部门要探索建立嘎查村各类组织定期向嘎查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治理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嘎查村自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嘎查村落实村规民约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农牧部门要强化嘎查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加大对苏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嘎查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定期组织集体资产清查,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切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