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上传时间:2024-07-03    上传人员:应急局     访问人数:6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应急管理局    


为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发布防洪防汛安全公告如下:

1.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远离山区、河道、库坝、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市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2.请广大居民在下雨天时,不要在山洪沟道、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在城区积水中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路况,防止跌入窨井、地坑等。

3.行车途中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要注意观察,注意行车安全,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如遇洪水,应尽快停车躲避,不可心存侥幸强行通过,停车地点要避开低洼地区、电线杆及大树。

4.居住在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和沿河的居民,要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主动紧急转移避险,迅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5.暴雨停止后,不要立即返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和水淹漫过的房屋、地点,待确认安全后方能返回。

6.遇雷天气,室内人员应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道等金属物体。在室外要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绝对远离输电线。

7.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8.汛期内严禁任何企业及个人在河道内施工,杜绝在行洪区内和河道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9.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杜绝车辆在危险路段通行。

10.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撤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11.汛期气候多变,暴雨频发,易发生沟道洪水、山洪、内涝等洪涝灾害。为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请大家密切关注灾害预警和转移避险信号,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意识。暴雨天气减少外出,避免在河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活动,切忌冒险涉水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