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2024年预算公开报告
上传时间:2024-02-15    上传人员:政法委     访问人数:20    

2024年度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会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狠抓预防化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狠抓固本强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狠抓打击整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4)狠抓从严治警,努力锻造过硬政法队伍。

5)统筹推进法治霍林郭勒建设。

6)着力推动平安霍林郭勒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法制股、政工股、反邪教协调股、综治督导股、执法督查股、法学会、综治中心。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正股级公益性一类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霍林郭勒市法学会及霍林郭勒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霍林郭勒市法学会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霍林郭勒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公益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聚力“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健全统筹抓总机制。出台《贯彻落实

聚力“高标创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维稳信访安保工作,确保“四个绝不发生”。制定《党的二十大安保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12个工作专班,进行高层次、高频度工作调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斗争。对可能存在“蒙独”、“民分”等不稳定人员的3处宗教场所开展社情调研;对现有的6名涉政重点人员(其中7.28重点人5名)全部落实“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方案。围绕推行国家统编教材、高考加分改革等重点风险防控工作,细化4个方面17个风险点,台账式管理。扎实开展反暴力、反恐怖斗争。启动专项情报研判预警,强化信息的搜集、研判、预警,年初以来发现并处理网络舆情43条,处置通辽市推送涉稳信息提示13条。扎实开展反邪教、反非法宗教斗争。取缔宗教非法活动场所2处,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1起;破获邪教案件1起、打击处理邪教人员1人;破获利用宗教迷信实施诈骗案件1起,收缴宗教非法出版物90册。二是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格落实“四项工作机制”和“1、3、5”分钟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护,强化重点人源头稳控。深化“四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责任单位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年初以来,共排查4个方面16项问题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今年以来,完成稳评备案17件。落实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

聚力“护企安商”,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成立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制定出台《涉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协调推进政法各单位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理念,近两年来,对涉企刑事案件采取非羁押方式办结6件8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3人,对2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开展“法治体检”助企健康,组成“法律服务帮帮团”,深入70余家企业开展以“关注企业法治需求,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法治体检”活动。二是持续推进金融领域协同治理。组织开展优化金融环境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成立霍林郭勒市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建立定期会商研判金融行业规范运行、金融案件综合处理制度,成立金融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降。 三是持续加强防范和整治“村霸”。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集中收集线索,强化线索核查办理进度。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4条,已办结4条,办结率100%。四是强力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以来,通过新型媒体发布宣传信息600余条,制作原创宣传视频8个,阅读量达50000余人次。五是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扫黄打非、缉枪治爆、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燃气企业2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4处,已整改3 处,限期整改1处。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集中销毁过期、质检不合格的烟花爆竹975箱,收缴子弹169发。

聚力“市域治理”,全面夯实市域治理基层基础。围绕“南有枫桥、北有通辽”1+6工作方案,明确360项工作任务,采取“一任务一方案,一任务一专班”方式推进,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22年,获“平安内蒙古建设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一是扎实做好命案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72件,化解370件,化解率99.46%,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2件,化解22件,化解率100%。全年实现命案“零”发案,连续18年保持命案破案率100%。二是推进“全民反诈”专项治理。累计电信网络诈骗立案124起,同比下降9.16%;破案49起,同比上升10%;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三是全力压降亡人交通事故。常态化开展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排查隐患43处,已整改隐患33处,正在整改隐患10处。维修老化信号灯3个,新建信号灯3处,新建礼让行人1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事故132起,亡人事故6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5%。四是审判、检察工作持续发力。今年以来,审判机关受理民商事案件2403件,结案率95.84%;受理刑事案件147件,结案率93.2%。检察机关办理公诉案件106件151人,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宁。五是常态化开展“复苗工程”。创建“最美家庭”19户,“文明家庭”8户。依托“课程+平台+基地”的模式,累计开展德育活动140项次,家教指导活动30余次,累计关爱帮扶未成年人76名。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排查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18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六是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与心同在、与法同行”心理健康服务“六进”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开展心理健康体检270人次、心理知识讲座79场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心理健康知识53条、受益家庭4万余家、受益群众11万余人,居民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1.16%。七是开展平安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围绕“五好标准”,扎实推进“平安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

聚力“法治引擎”,全面提升法治霍林郭勒建设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组织普法宣传活动69场次,法治讲座71次,受众3万余人,发放宣传册9万余册。二是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重复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我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重复访共6件,目前已办结化解6件,化解率为100%,其中息诉罢访1件,打击处理1件,导入程序4件。三是全力打造政法为民服务品牌。针对公安、司法等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综合窗口2个。推进服务群众“帮您办”。设立代办帮办事项33项。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办理居住证2680个。打造沙尔呼热派出所“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交管业务“就近办”。在全市设立便民服务站3个。四是有序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488个点位、1137个通道、642个摄像头安装等基础性工作。整合社会视频资源5000余个,完成情指勤舆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建设,协助侦破案件51起。

(六)聚力“铁军锻造”,全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是健全督察协管协查机制。制定《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细则》,围绕谁来督、督什么、如何督等明确25条措施。修订完善《霍林郭勒市政法系统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细化政法委参与政法干部推荐、考察、交流程序,更新了政法人才库成员,推动提拔交流股级干部45人,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11人。在年初增加45名辅警的基础上,又为政法机关增加30名辅助人员,有效解决了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出台了《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累计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35个。二是着力打造廉洁政法机关。突出学习教育,先后组织政法系统开展专题学习28次,讲廉政党课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1场次。突出载体活动,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打造特色载体,开展特色活动,其中,政法委机关、检察机关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公安机关在公安网主页设立“鸣廉政警钟、扬清风正气”飘窗,法院组织开展“强化廉洁教育、铸牢思想根基”主题宣讲,司法行政机关举办廉政书画展等。突出建章立制,全市政法系统相继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执行“三个规定”监督管理办法》、《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等15项制度。

 

 

 

 

 

第二部分 2024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57.4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36.84 万元,增长 8.76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57.40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457.40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84 万元,增长 8.76 %。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编制人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457.4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57.4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36.84 万元,增长 8.76 %。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编制人员。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收入预算457.40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57.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40万元,占 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 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457.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57.40万元,占   100   %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6.84 万元,增长 8.76 %。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编制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84 万元,增长 8.7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33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2.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33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2.06万元,增长22.93 %。变动原因: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的支出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56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9万元变动原因:新增一名事业编制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2 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2024年没有做预算。

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0.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数与2023年持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2万元变动原因:2024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只包括工伤保险,20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除了工伤保险还包括退休费。

(三)卫生健康类支出(类)

卫生健康类支年初预算数为2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 2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6万元变动原因:增加事业编制一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  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21 万元变动原因:增加事业编制一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 (类)

住房保障类支年初预算数为 3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  3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比列由10%变为12%,导致预算支出预算数相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57.4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7.4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   0  万元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用经费涉密,不允许公开。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此项内容涉及保密,不允许公开。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0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0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 0  万元。此项内容涉及保密,不允许公开。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0万元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此项内容涉及保密,不允许公开。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此项内容涉及保密,不允许公开。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0  个,公开项目  0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0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此项内容涉及保密,不允许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金侠              联系电话:186485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