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公开报告
上传时间:2019-04-22    上传人员:政法委     访问人数:10    

中共霍林郭勒市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第二部分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表1——表8)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职能与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10、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政法委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内设党建办公室、两学一做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性综合工作。综治维稳办公室(综治办综治中心维稳信息中心、国安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防范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办公室(政工办执法督察室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法律宣传服务办公室(宣传科、法学会、涉法涉述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表:公开表1——表8

第三部分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预算收入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预算收入572.3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收入,主要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预算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总支出5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2.39万元,主要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预算收支增减变化的总体说明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572.39万元2018年预算总收入436.59万元增加135.80万元,增长率31.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184.96万元,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96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164.88万元增加20.08万元,增长率12.18%。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政府采购安排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指标中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因此没有政府采购资金安排。

六、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总体说明

截至2019年度预算公开时,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38.1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23.15万元,固定资产214.96万元。与2018年固定资产166.96万元相比,增加了48万元,增长率8.7%。

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无。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无。

七、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因此重点项目预无公开数据。

八、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公开数据。

九、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2.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一)人员经费387.4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绩效工资带薪休假等工资。

(二)公用经费184.9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综治办“以奖代补”奖金。

)工资福利支出298.07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带薪休假等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综治办“以奖代补”奖金。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3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带薪休假工资。

、关于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0.41万元2018年30.4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率0%因公出国(境)费为零2018年持平,无外事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6.31万元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零与2018年持平2019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6.31万元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10万元2018年持平。“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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