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2020年预算公开报告
上传时间:2020-05-19    上传人员:政法委     访问人数:11    

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10)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狠抓预防化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狠抓固本强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狠抓打击整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4狠抓从严治警,努力锻造过硬政法队伍。

5统筹推进法治霍林郭勒建设。

6着力推动平安霍林郭勒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本级预算本级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一)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1本级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

2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24人、离退休人数10人

3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内设党建办公室、两学一做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性综合工作。综治维稳办公室(综治办、综治中心、维稳信息中心、国安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防范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办公室(政工办、执法督察室、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法律宣传服务办公室(宣传科、法学会、涉法涉述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60.95 万元,比2019年预算572.39万元减少111.44 万元,下降19.47 %,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压减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拒绝浪费。人员调走2人,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460.95万元,比2019年预算572.39万元减少111.44 万元,下降19.47 %,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压减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拒绝浪费。人员调走2人,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60.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60.95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60.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55 万元,占比79.52 %;项目支出 94.40万元,占比  20.48%;

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60.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0.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375.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86.65万元减少了111.16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85.4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9.93万元增加 5.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3人员经费353.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4公用经费12.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94.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62万元,比上年预算30.40万元减少 20.78万元,下降 68.3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0.13万元减少0.51 万元,下降5.0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4.10 万元,下降  100 %,本年预算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62 万元,比上年预算26.30万元减少16.68万元,下降 63.4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0.13万元减少0.51 万元,下降5.0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2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26.30万元减少16.68万元,下降 63.4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0.13万元减少0.51 万元,下降5.03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拒绝浪费,同时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单位公务用车数量逐年减少,逐年淘汰老旧车辆也极大地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7.38 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23.50万元、印刷费14.60万元、水费2.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9.8万元、维修(护)费14.70万元、培训费1.2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20.85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2万元、其他1.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

比上年184.96万元减少77.58 万元,下降41.94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压减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拒绝浪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金侠      联系电话:1864851775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1-9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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