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 根据中央、 自治区、通辽市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 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相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 展重大举措,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 重要制度。
(2)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市 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 议重大、疑难案件。
(4)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 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 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 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 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社 会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 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社会治理情况,提出相 应的工作措施。
(9) 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 协调本地区各单位的社会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 整体作用。
(10) 加强对社会平安建设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 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 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狠抓预防化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狠抓固本强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狠抓打击整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4)狠抓从严治警,努力锻造过硬政法队伍。
(5)统筹推进法治霍林郭勒建设。
(6)着力推动平安霍林郭勒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所属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本部门 2021 年年末单位编制人数 25 人(行政编制10 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 35人,其中在职人员 25人,退休人员 10 人。新调入公务员一人,退伍军人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一人。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有;霍林郭勒市法学会、霍林郭勒市综治中心。
(二)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7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8.02 万元,增长38.20%,增加原因主要是保险及公积金纳入预算,项目业务费新增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清零经费。
支出预算 57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8.02 万元,增长38.20%,增加原因主要是保险及公积金纳入预算,项目业务费新增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清零经费。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57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68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57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68万元,占比76.39% %;项目支出135万元,占比 23.61 %.
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1.6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34.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5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6.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类2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4.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2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5、人员经费418.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6、公用经费15.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137.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 7.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0万元,增长 54.0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 万元,下降0.1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0万元,增长 54.0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80万元,增长 54.0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9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01 万元,下降0.13 %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80万元,增长 54.05 %。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 万元,比上年增加2.60万元,增长1.96 %。主要原因是新增法论功教育转化清零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 40.42万元、印刷费14万、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 1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5.58万元、其他交通费 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故无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2 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4个,公开绩效目标2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71.6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侠 联系电话:1864851775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