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和《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霍政办字(2021)5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霍林郭勒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充分发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此通知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霍林郭勒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pdf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