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关于霍林郭勒市城区供热价格的批复》(通价商字〔2011〕22号)文件执行。
供热价格的形成是以企业成本为基础,以供热市场价值规律为导向,价格的确定需经过听证会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依据通辽市物价局文件[通价商字〔2011〕22号],民用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4.44元;公用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7.14元。
依据通辽市物价局文件[通价商字〔2011〕22号],商业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