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公开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3.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4.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5.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7.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8.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9.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情况;
10.党员发展情况;
11. 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12.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13.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
14.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
15.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16.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
17.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
18.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19.干部职工评优、职称评定情况;
20.职工干部考勤考核情况;
21.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2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相关配套规定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24.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25.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政务公开
1.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目标、重大决策实施情况;
2.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3.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等事项;
4.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5.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
8.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本部门的热点、焦点等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