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丨火灾事故案例警示
上传时间:2024-05-09    上传人员:达来胡硕苏木     访问人数:1    
达来胡硕苏木在此提醒广大农牧民朋友:

1、日常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灰烬,如柴灰、灶灰、煤灰等,应先用水将其余火彻底浇灭,然后放置在安全地点。注意周围不能有易燃物,可燃物。每个农村家庭应做到灶门要清、水缸要满,这样既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又能为防火做好充分准备;烟囱要勤检修,防止裂缝滋火。
2、严禁在生活区和田间地头的草地、草垛附近吸烟,以防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引起火灾。尤其是村外统一堆放的柴草垛、更要杜绝火源,防止火烧连营。对稻草、麦秸秆的堆垛,要经常检查测温,防止其在高温炎热的环境下自燃。
3、烹煮食物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随意离开厨房,人不在厨房时,必须将电、火、气等关闭。建议厨房内最好配备一两个家用灭火器、灭火毯。
4、不要随意焚烧麦秸秆、稻草、垃圾、树叶等杂物,防火期内(每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严禁野外用火。
5、无论什么季节,农机启动时,均不准用明火烤车;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长期停放时,应将油箱的燃油放净,蓄电池应摘除存放。
发现火灾时,请立即拨打“119”报火警,森林草原火灾请拨打“12119”报火警,准确讲清起火地点、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通知嘎查村委会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