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达政发〔2018〕167号 签发人:夏志明
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嘎查村级河长的报告
霍林郭勒市河长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度
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道治理的长效性,现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嘎查村级河长,成员如下:
芒给尔特河河长:郭凤有 达来胡硕村党支部书记
查格达河河长:王海峰 查格达村党支部书记
巴润布尔嘎斯台河河长:吕 英 巴润嘎查党总支部书记
霍林河(304国道桥——政府大桥南段)河长:段长春 达来胡硕村村委会主任
霍林河(政府大桥北段)河长:张国权 巴润嘎查村委会主任
和热木特河河长:杨玉川 河日木特村党支部书记
浑迪音河河长:黄海泉 浑迪音嘎查党支部书记
此报告
2018年7月31日
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