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1-23 11:06     访问人数:100    

霍达政发〔2018〕78号                     签发人:夏志明

 

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查格达村:

为了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根据《霍林郭勒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你村因雪大造成生活困难实际情况,经苏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此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2017年冬春期间因雪灾造成取暖困难群众。

二、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三、你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发放事宜,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苏木将根据你村召开会议情况向民政局报告,申请此款进行发放。

此通知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