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关于办公用房使用和清理
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69号文件精神,我苏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苏木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苏木党委书记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通辽市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作要求,迅速在全苏木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苏木现有独立办公楼一座,共有办公用房25间,面积,545.58㎡;公共服务用房11间,使用面积,540.91㎡(会议室2间151.69㎡,收发室1间17.01㎡,档案室1间,35.28㎡,库房3间 86.37㎡,卫生间8间91.8㎡,复印室1间17.01㎡,值班室1间16.38㎡,活动室1间54.81㎡,财务档案室1间17.01㎡,大厅工作业务档案室1间34.65㎡,经管站档案室1间18.9㎡);业务用房7间使用面积421.78㎡(其中:服务大厅1间88.2㎡,纪委谈话室1间173.56㎡,信访接待室1间35.91㎡,人大代表之家1间35.28㎡,远程教育室1间35.28㎡,综治服务中心2间,53.55㎡)。现使用办公用房总面积1509.79㎡。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苏木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苏木达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纪委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