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5-03-17    上传人员: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访问人数:20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精心部署,推进整改进程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周业务例会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11月14、11月21日等时间节点,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推进会9次,专题学习巡察整改工作精神,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馈意见的通知》,对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二)落实责任,严格实施整改

根据《霍林郭勒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馈意见》,中心制定了《霍林郭勒市社保中心关于落实委第二组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春霞同志负责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总体调度协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股室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春霞同志起草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反馈问题结合职责分工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于1212日召开了社保中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统筹推进,确保整改成效

中心根据巡察反馈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3份建立制度18项,完善制度30余项,力争解决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围绕霍林郭勒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细化整改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31个);制定整改措施64条,已完成整改措施64条。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到位领导班子主动学习领会、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不强。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形式单一,以领读共学为主,开展专题研讨仅2次,结合主责主业研讨不够,2023年12名党员中有9人未结合主责主业进行研讨,专题研讨质量不高。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未针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细化任务。

整改措施:增加学习二十大精神的多样性。通过“集中+自学”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要求党员结合自己的主责主业进行研讨,提高专题研讨的质量。加大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力度,针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社保主责主业进行安排部署,确认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二十大精神在2024年12月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已于12月23日开展二十大专题研讨,要求党员必须结合自己的主责主业进行研讨,加大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的高度融合;三是针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已于11月20日成立“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结合社保中心的主责主业进行安排部署,确认责任落实到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有力。2019年至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相关重要论述17次,社保中心仅针对其中2项内容进行了学习;落实“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有差距,参保扩面工作缺乏主动性,扩面重点覆盖不全面,对应参未参及未参全的企业底数不清;2024年城乡养老保险“千村覆盖”工程中10个社区到龄应领取城乡养老保险108人,其中未领取8人,动态清零不彻底;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2019年以来共印制参保扩面宣传单、宣传册13万余份,但经抽查2024年1月至8月社保中心受理12345热线中仍有业务咨询类电话177条,占同期受理热线的78.31%。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力度。针对2019年至2024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17次相关重要论述积极开展补学,并聚焦社会保障工作,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习的及时性、全面性;二是依托自治区数据管理处新下发的数据治理平台,对应参未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收集整理,摸清应参未参及未参全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同时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针对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新业态就业者开展上门入户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升参保扩面质效;三是加大内部核查,明确到龄未领取城乡养老保险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上门宣传、动员引导等工作,最大限度力争10个社区到龄应领取城乡养老保险人数动态清零;四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集散”式宣传,聚焦“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专项活动面对面广度宣传;紧盯重点群体一对一靠前指导;依托公众号开展“社保政策”网上讲堂,打造“线上+线下”的立体化宣传矩阵。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针对2019年至2024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17次相关重要论述,共开展8次补学及专题研讨1次;二是中心依据自治区数据管理处新下发的数据治理平台,对应参未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收集整理,经过排查,目前掌握1349应参未参个体工商户。三是中心开展上门宣传、动员引导等工作,目前已有1人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于12月领取待遇。对其余7人已分类别、分情况登记在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动态清零;四是依托2024年“社保服务进万家”“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我中心分别于11月15日至11月19日、12月5日深入企业、学校、商超等场所开展社保政策线下宣传活动,11月20日深入沙尔呼热街道南苑社区居民、商户家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对一指导,此次活动共深入各类场所4个,参与群众1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700余人次;2025年1月23日依托社保公众号开展“社保政策”网上讲堂5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不深,引导干部树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方面还有差距。开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研讨流于形式,2020年12月专题研讨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无研讨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除了在“一周两月”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等特定时段内进行以外,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制定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计划,确保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长不少于1小时,以保证学习的持续性和深入性。同时,丰富学习形式,组织观看相关教育片、参加民族文化等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对民族团结的认知与理解,促进“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的树立。二是规范研讨流程。研讨前,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的研讨稿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撰写,并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核,以确保研讨内容质量过关。研讨中,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研讨内容,详细记录每位干部的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观点碰撞过程以及达成共识等内容,确保研讨过程完整记录。

整改进展:一是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制定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计划。2024年11月14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28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2月13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同时,丰富宣教形式,于11月15日开展“社保政策面对面 惠民服务零距离”——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对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和社保政策同步宣传,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目前,按照计划已开展学习及活动共3次。二是2024年11月14日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会议对研讨材料的撰写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撰写,并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核,以确保研讨内容质量过关。同时,安排党办职员做好会议记录,确保研讨过程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履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职责不到位。

4)对业务办理超期问题重视不够。2024年7月至9月,已办结的60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审核超期18条,平均超期32天,待办业务超期16条,平均超期22天,社保中心对引发以上问题的关系转移接续、重复缴费等在途业务办理缺少分析研判和解决措施。

整改措施:定期与综柜沟通,针对进入业务流之前可能影响办理时限的工作,分析原因,分类研判,将关系转移接续、重复缴费等业务在进入到在途业务之前进行处理,制定定期反馈机制,确保综柜及时反馈业务进度,避免超期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针对办理时限问题与综柜进行沟通,在数据治理工作之后计算待遇测算办理时限。目前对已超期业务进行处理完成,并制定《业务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动态清理长期暂停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及时。对长期暂停领取养老金待遇的206人未进行系统封存,存在冒领养老金风险。

整改措施:对符合封存条件的人员进行基金封存处理,下一步将建立完善常态化清理封存机制,进一步堵塞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中存在的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整改进展:对暂停待遇一年以上人员进行电话确认。目前,对104人封存,确认已死亡人员17人,通知认证85人,已建立《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进一步筑牢社保基金安全屏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6)死亡月报告制度制定不及时、执行监督不到位。

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被指出未建立行政嘎查村(社区)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直到2024年1月才印发《霍林郭勒市死亡月报告制度》;截至8月,应收月报告表40份,实际仅收到8份,其中3份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死亡人员数据与民政提供信息比对不及时,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存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建立了死亡月报告微信工作群,按

月及时在微信群中报送《霍林郭勒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登记表》;二是强化沟通联动机制,对于街道不及时报送纸质版登记表问题,主动沟通对接、互通情况,确保工作按时高效推进。

整改进展:我中心于2024年10月8日向各街道送达《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报送工作的函》,主动于街道对接,推进落实死亡人员月报告制度。各街道每月已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死亡月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本月无死亡人员的通过微信群通知我中心,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1月,累计收到各街道报送纸质版6份,未发生不按时报送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基金账户管理不规范。

7)推动解决专项资金结余问题不到位。2023年12月28日社保中心收到通辽市财政局拨入专项资金8万元,用于中直单位霍林郭勒市气象局职业年金财政补息,补息后结余专项资金2.76万元至今仍然挂账,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返还。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职业年金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政策,严密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进展:制定《社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社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政策,结余专项资金2.76万元已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返还。

完成情况:已完成

8)上划委托投资手续把关不严。2021年10月29。社保中心上划通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343万元,财务凭证后未附上划委托投资的文件及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对财务

凭证附件严格把关,确保财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整改进展:我中心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财务凭证后附上划委托投资文件,由于上划投资是财政专户直接上划,其审批手续已在财政专户入账。同时,我中心举一反三,对机关财务凭证进行清理,确保手续齐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不彻底。

9)未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设置内设机构。2021年以来,社保中心在5个内设机构基础上又增设了档案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信息中心、工伤业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5个股室,现有内设机构10个。

整改措施:中心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及三定方案要求,在股室内部进行优化整合,对新增股室进行调整、缩减,工伤业务股合并至待遇业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合并至征缴业务股,档案股合并至办公室,信息中心股合并至稽核风控股,确保中心设置符合有关要求。

整改进展:我中心已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关于内部股室优化整合班子会议。按照机构改革及三定方案要求,将现有的10个内设机构,优化缩减至5个内设机构;其中工伤业务股合并至待遇业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合并至征缴业务股,档案股合并至办公室,信息中心股合并至稽核风控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有差距,综合柜员制系统144项业务中,涉及社保业务141项,社保中心未参照《通辽市人社系统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要求设置窗口、配备人员;变更社保卡号、非死亡人员终止参保两项业务未落实“受审分离”要求,仍需要申领人到办公区和工作人员进行线下办理。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按照《通辽市人社系统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要求,经与人社局沟通请示,在窗口设置中心工作人员1名,确保各项社保业务有序开展;二是针对变更社保卡号、非死亡人员终止参保两项业务落实“受审分离”要求,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整改进展:一是已与人社局沟通,调整我中心1名工作人员下设到人社综合窗口,直接面向群众开展社保业务前置受理。二是已按相关要求,针对变更社保卡号、非死亡人员终止参保两项业务,均已移交综窗受理,由综窗进行前期受理,我中心进行后台审批办结。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进程缓慢。通辽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试点工作的方案》将我市确定为通辽市先行试点地区,社保中心2024年7月2日收到该方案后,与市财政局、达来胡硕苏木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不够,截至巡察入驻仍未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相关政策和宣传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霍林郭勒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试点工作的方案》;二是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加强与集体经济示范村、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尽快圆满完成集体补助工作,切实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提质。

整改进展:一是我中心已于11月4日,制定《霍林郭勒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试点工作的方案》;二是中心强化与示范村、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已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累计为52余名村集体经济成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5200元,目前,缴费金额已全部到账。三是依托2024年“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我中心分别于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20日深入商超街市、沙尔呼热街道南苑社区等场所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宣传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保密安全、档案安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意识不足。

12)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有漏洞。2022年以来,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检查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工作、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经办风险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6月自治区下发关于“系统中退休人员改革时与退休时职务职级不一致”疑点数据涉及117人,截至目前,社保中心仍未完成待遇重新核定,疑点数据处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检查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工作,并形成相关检查报告;二是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对“系统中退休人员改革时与退休时职务职级不一致”的疑点数据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在线上做统一的业务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已于11月2日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并于11月8日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工作,并形成检查报告。二是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沟通,业务整改已全部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涉密“软硬件”管理不规范,社保中心档案室未按要求安装铁门、监控器、报警器,未配备铁皮保密柜,现场巡察发现,部分股室内外网切换电脑中存储有退休人员信息(征缴股)、低保人员信息(城乡养老保险股)、涉密文件台账(办公室、档案室);2019年至今,借阅涉密文件未建立借阅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改善档案室环境,配备铁皮保密柜、监控器等设备;二是优化档案存放方式,针对征缴股电脑中存储的退休人员信息是2016年下发的稽核疑点数据,现已通过光盘进行备份并删除电脑存储数据,针对低保人员信息、涉密文件台账,我中心已配备涉密电脑,对相关保密材料进行单独存档;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涉密文件存档、借阅等相关制度及台账。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已于10月23日购买铁皮保密柜等保密设备;二是征缴股于11月8日将电脑中存储的2016年下发退休人员信息稽核疑点数据通过光盘进行备份并删除电脑存储数据,办公室及征缴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已配备涉密电脑,并将相关材料拷贝至涉密电脑存放,针对非涉密电脑中的低保人员信息、涉密文件台账进行删除;三是建立《霍林郭勒市社保中心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及涉密文件借阅台账,综合办公室按照涉密文件借阅流程,分别于2025年1月6日、1月10日借阅涉密文件2份,档案室已做好台账登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19年至2023年,班子成员均未撰写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报告;2019年以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流于形式,有5篇分析研判报告、3次分析研判会未结合本领域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规范,党员活动室“党员义务”展板内容更新不及时,仍为党的十九大之前宣传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制定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报告模板,明确报告内容涵盖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要求报告内容具体、有针对性,规定班子成员按时提交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返回修改,直至合格。二是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组织各股室开展本部门意识形态风险点的全面排查,要求各股室至少梳理1条风险点,深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形成详细的风险清单后提交到会议讨论。同时,对分析研判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分析研判的质量。三是全面排查党员活动室等意识形态阵地。梳理所有宣传展板、资料等内容。对于“党员义务”等过时的宣传内容,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更新,确保内容与党的最新理论和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建立内容更新机制,安排专人每年更新一次,确保阵地内容的时效性。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报告模板,报告内容涵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该项已整改完成。二是11月14日,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股室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梳理,为下一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做准备。11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会上对各股室提交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总结和评估,有效提高了分析研判质量。该项已整改完成。三是全面排查党员活动室等意识形态阵地。梳理所有宣传展板、资料等内容。对于“党员义务”等过时的宣传内容,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展板内容的更新制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2019年以来,仅制定过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未按照每半年1次专题会议要求分析研判形势;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底,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均未建立廉政风险清单,2024年12人自查廉政风险点与岗位廉政风险无关。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全面分析研判形势,总结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等跟踪落实,确保会议质效。二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审议各风险点,确保自查内容与岗位廉政风险紧密相关。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更新廉政风险点信息,确保压力及时向下传导。

整改进展一是11月29日召开2024年度下半年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当前社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廉政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社保基金监管和业务审批等环节。现阶段,主要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进行有效监督。下一步,工作重点将围绕强化监督执行,定期对社保业务流程进行全方位检查,针对关键岗位和环节,制定更细致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社保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下规范开展。2025年1月15日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二是2024年11月27日已制定《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长效监督机制方案实施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有章可依、有规可循。1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下半年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会议逐条审议了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职工的廉政风险清单,确保自查内容与岗位廉政风险紧密相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成效不明显。2023年1月至11月开展警示教育19次,仍出现违纪情况,个别职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财务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开展财务岗位专项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警示教育机制,以“月”为节点,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并针对财务岗位人员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及风险意识;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中心日常管理和考核体系,确保教育工作持续有效推进;三是丰富教育宣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线上依托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教育的便捷性和覆盖面;线下依托“主题党日”深入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筑牢社保基金安全屏障。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已于11月4日建立《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并于11月8日召开社保全体职工基金警示教育大会。二是针对财务岗位人员,中心于11月11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深入剖析社保基金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对财务岗位人员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目前中心基金财务股5人已完成培训。四是依托12月“主题党日”,中心于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霍林郭勒市看守所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五是中心于12月6日召开业务例会,会上结合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聚焦“酒驾”切口,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学习,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7)班子成员对工会财务把关不严。2022年4月成立工会委员会以来,未按要求收取职工个人会费;2022年、2023年工会会计凭证等财务档案未装订成册。

整改措施:中心按照工会制度要求,对2022至2024年度的职工个人会费进行补收,及时存入中心工会账户,并对2022、2023年工会记账凭证档案进行“回头看”工作,按年梳理档案并装订成册。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工会制度要求,我中心已于2024年12月25日将2022年4月以来的职工个人会费,共计15486元存入我中心工会账户;二是基金财务股已经按年梳理2022、2023年工会账目,按年记账结账并装订成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监管固定资产账目不严格。2020年7月购买办公椅总计35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2024年4月处置103件报废电子产品(电脑、打印机等)价值61.95万元未办理核销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基金财务股工作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固定资产加强监管、完善工作程序、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减少监管漏洞,下一步,我中心将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3550元办公椅及时录入系统,对未处置的报废电子产品及时办理核销审批手续。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1月18日对基金财务股工作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专项学习;二是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于2024年11月20日制定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共计四章8条三是财政于2024年11月末进行批复报废相关手续,我中心迅速行动,根据霍财字2024272号文件,于2024年12月初在资产系统中准确完成了103件报废电子产品的核销审批手续,并已做账户核销,确保资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资产状态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机关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19)对文件管理不重视,整理、归档不认真,2019年至2021年发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均丢失。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类目、文件分类、保密等级内容;二是设立专项文件管理员,负责文件的收发、归档以及监督,确保文件管理的规范性与连续性。

整改进展:一是我中心已于11月18日建立《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文件管理制度》;二是设立文件管理员2人,明确其职责,确保文件管理规范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派车单丢失,2023年以来,派车单中略去使用公里数一栏,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

业服务中心公车管理制度》,细化公务用车派车单,明确使用状况、使用燃油、使用前后公里数等项目;二是设立公车管理员,负责公车日常调度、维护、记录等工作;三是建立中心《公务用车监督制度》及公务用车监督领导小组,对公车开展监督检查。

整改进展:一是已于11月4日细化中心公务用车派车单,新增使用燃油、使用前后公里数等项目。二是设置办公室1人为公车管理员,负责公车维护等工作。三是11月13日建立《公务用车监督制度》及公务用车监督领导小组,11月20日,中心公务用车监督领导小组针对“车辆维护”“车辆清洁”两个方面13个问题对公务用车情况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经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主动服务意识不足。

21)未按照《霍林郭勒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建立热线疑难工单研判和专项办理机制,2024年1月至8月社保中心受理“12345”热线工单226条,其中反映拖欠养老金问题48条,占比21.23%,社保中心未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判,便民服务缺乏主动性。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霍林郭勒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建立中心热线疑难工单研判和专项办理机制;二是按照收集“一件”、推动“一类”的工作思路,按月梳理派件工单,总结研判群众诉求集中的热点问题,并将此类问题及时录入社保热线知识库,减少百姓同类问题的重复咨询率,提高便民服务质效。

整改进展:中心已于11月15日建立《社保中心线疑难工单研判和专项办理制度》,分别于11月、12月梳理群众诉求集中的热点问题5条,并录入社保热线知识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政务、财务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以来,政务公开内容未存档且公开不全面,未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社保领域相关行政法规、工作制度及干部使用、选人用人情况等;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未按照《养老金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群众知情权保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近期应公开未公开的社保领域相关行政法规、工作制度及干部使用、选人用人以及社保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补录公开;三是建立政务、财务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制度,成立以主任、副主任为“双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等内容,确保政务、财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于11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应公开的社保政策法规、社保基金决算14篇予以公开;三是12月30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23)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融合不紧密。2022年至2024年共召开6次班子会议,仅研究民主生活会与警示教育相关内容,均未研究中心工作,对社保中心工作缺乏系统谋划。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参加社保政策培训,深入了解政策改革、业务经办中重难点的问题,并及时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推动社保建设与班子工作的双融双促;二是针对周业务例会上反馈的社保重点内容,建立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动态研究问题解决策略。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分别于11月5日、11月12日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人社领域基金资金管理问题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会、全区社保经办案情通报视频会,及时了解业务经办中重难点的问题;二是已于12月30日建立《社保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保证和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滞后,社保中心于2021年机构改革,2023年才对制度进行修订,且制度中未界定大额资金支出标准;2022年至今,每年“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均存在撕页现象,2019年、2020年“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丢失。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修订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将5000

元作为大额资金支出标准,列入“三重一大”制度修订中,进一步细化制度的具体程序及内容;二是修订《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的生成、保管、借阅等流程,设立专门的会议记录管理员,负责会议记录的保管,确保会议记录的安全与可溯性;三是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定期对会议记录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已于11月12日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将5000元作为大额资金支出标准;二是12月30日建立《社保中心会议制度》,明确基本要求、编写流程、管理与存档、监督与评估等内容,有效提高了中心会议的组织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三是结合《社保中心会议制度》要求,中心领导班子于2025年1月2日对中心会议记录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格。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未做到应谈必谈,2021年应谈未谈10人、2022年应谈未谈4人、2023年应谈未谈7人;个别班子成员未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职责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谈话要求,严格执行谈话制度,杜绝应谈未谈现象,确保会前谈话全覆盖;二是加强班子成员责任落实,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职责,深入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一把手”严把材料审核关,对照检查材料“把脉问诊”,确保材料真实反映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提升会议质量和效果。

整改进展:一是我中心于11月28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集中学习;二是已在12月1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本次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谈心谈话,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必须结合自身业务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26)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沿用2021年中心成立前的,未及时更新完善,内容流于形式,无针对性培养举措。

整改措施:结合社保中心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根据社保中心的实际干部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规定针对性培训内容,确保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已于12月16日完善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并根据社保中心实际于12月30日前制定针对性培养计划、规定针对性培训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未对干部结构进行分析,环节干部断档,后备力量接续不足。

整改措施:对社保中心的干部结构及时进行分析,做好环节干部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根据社保中心实际情况及时申请后备人员储备数量,建立社保中心后备力量储备库,做好老带新“帮扶”工作。

整改进展:我中心对干部结构已进行分析归档;对于后备力量储备库中新增加的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我中心已于12月30日前完成事业编人员转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年轻干部“绿色成长”档案归档不规范,个别人

员缺少基本信息表、个人总结、个人研讨材料等,人员档案不全,对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档案的归档程序,针对个别人员缺少的部分材料进行及时归档,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根据年轻干部的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培养内容,并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回访,确保年轻干部的素质得到提升。

整改进展:已按整改要求在12月31日前进行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归档,共计归档基本信息表4份、个人总结4份、个人研讨材料4份,与主要领导谈心谈话、分管领导谈心谈话8人次,并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9)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三清单”整改举措成效不明显,2024年7月提出“宣传多元化不够丰富”问题,整改举措为“加强宣传人员配备”,无实质性整改内容;党建品牌和党建专题活动推进力度不强,2021年创建的“红星社保·同心共建”党建品牌,2023年8月后无后续推进举措。2023年计划开展的“红星社保·书香袅袅”活动和“最美红星社保人”活动,均未实际组织开展;2020年至2024年仅11名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2023年8月全市基层党建督导提出“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全覆盖”要求后,仍有4名党员未进社区开展服务。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支部书记培训考核,提升其抓党建责任意识;二是细化“三清单”整改内容,丰富宣传形式,确保整改有效;三是完善“红星社保”党建品牌及专题活动,重启“红星社保·书香袅袅”活动,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四是切实推广“党群通”的应用范围,督促未进社区党员参与服务,加强与社区合作,完善考核机制;五是建立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问题及时整改问责,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监督。通过上述措施,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整改进展:一是我中心已完成2024年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二是12月30日前根据社保中心实际情况完善“三清单”内容;三是已于11月28日制作“党群通”推广相关PPT,开展“党群通”的相关推广会议,由专业技术人员为党员干部进行指导操作,为下一步的“双服务双报到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四是已于11月30日建立“党群通”考核机制;五是已完善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2023年以来,未建立党务公开目录,未按照《霍林郭勒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向党员公开党费收缴情况、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等应向党内公开内容,公开不全面;2024年已公开事项审批表中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均未签字,执行公开审批程序不严格。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的党务公

开制度和流程,明确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和责任主体,将党务公开台账和目录分开归档,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时执行审批程序,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整改进展:我中心已于12月30日前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利用线上网络课程,培养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已于12月30日前逐步完善我中心2024年党务公开台账,并在12月6日、13日、20日、27日公开的的党务中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审批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2022年、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均未根据问题清单与批评意见作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承诺,承诺书为统一模板。2021年至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12名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严肃性,要求党员根据问题清单与批评意见制定个性化整改承诺,避免模板化;二是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鼓励党员深入剖析问题,确保批评红脸出汗,达到触动灵魂的效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问题整改到位,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整改进展:按照2024年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我中心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会后党员根据自身问题清单与批评意见作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承诺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全面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在社保领域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实效。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交卷”心理,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做好跟踪评估,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定期分析评估,确保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聚焦推改革、抓扩面、强保障、化风险、优服务”等重点任务,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社保各项工作共同推进,不断放大整改治理效能,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7926181;电子邮箱:hlhsbj2016@163.com。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18104750114。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