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督,霍林郭勒市财政局近日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由副局长孙晓芳同志带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小组陪同检查,主要从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内容做出了详细检查。
通过代理机构自查与工作小组实地检查,发现代理机构部分工作存在问题,检查小组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代理机构对问题进行整改形成报告。
孙晓芳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代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与采购人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根据采购人授权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违法代理;二是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代理业务,坚守法律原则和道德底线,严格按照法定的招标投标程序办事;三是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最新政策依据的学习培训,注重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招标代理专业服务水平。
接下来我局将加大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更加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为打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