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上传时间:2018-12-03 16:10     访问人数:65     文章来源: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概况

第二部分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表1——表8)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职能与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职能: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街道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重大决策的制定,发挥党工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负责全街道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负责全街道的群团、武装和统战工作;负责全街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事处职能:在上级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办事处产业结构的调整;负责培育和发展全办事处市场体系;负责全镇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负责全办事处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部分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表:公开表1——表8

 

第三部分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689.14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街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关于2017年财政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财政公开预算拨款收入数为68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689.14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7年财政局支出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财政公开预算拨款支出数为689.14万元,占2017年总支出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14万元,占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7年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2017年霍林郭勒市财政局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均为689.1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89.14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基本支出为689.14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89.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为689.14万元。

六、关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689.14万元,其按照经济分类的情况明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5.06万元。主要用于沙尔呼热街道的人员工资及部分临时工工资。

(二)商品服务支出274.08万元。主要用于沙尔呼热街道正常运转的日常所需费用的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政府基金预算没有安排

八、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1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2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比2016年增加3万元,增加33.3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万元。与2016年增加零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业务量不大,2017年拆迁维稳业务量增大。

九、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霍林郭勒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