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霍林郭勒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药品,尤其是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2.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不按规定储存药品、超有效期药品等情况。
(二)医疗保障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医药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公布购药流程、投诉电话、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的;
2.医药机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如男刷女药、成人刷儿童用药);
3.医药机构处方药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或擅自更改处方、不按处方剂量配药的;
4.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应用和使用情况;
5.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
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定期校验;
3.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4.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5.医疗机构是否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
(二)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配合单位,由配合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执法检查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本次联合抽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
2.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执法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完成录入、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请各待检定点医疗机构准备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包 杰 15750459583
医疗保障局联系人: 刘禹彤 15894876763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周雅慧 15848540501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 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林郭勒医疗保障局
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