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上传时间:2018-12-04 16:20     访问人数:128    

为认真履行公安局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通辽市委、霍市委2018-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书记主抓、党委成员具体抓,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与各支部签定党建责任状以及“一诺双责三清单”,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党委议事与决策规则、定期研讨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工作例会、专题述职、考核评价以及党建指导员制度,做到一抓到底、抓到支部。坚持每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调研,年终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述评。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推动公安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决定》精神,不断增强公安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引导公安局党组织和党员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响应、执行、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坚持以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员为主体,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抓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4、落实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公安局党员干部管理制度,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完善公安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形成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广泛开展先进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党员“三亮三比”创建活动,让各支部的党员登台亮相,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比业绩、比作风、比口碑,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公安局全体党员务实重干。

5、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基层一线吸收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发展青年党员、妇女党员,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推进党员创优活动,严格教育、转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

6、抓好重点党组织整改提高。以树立清廉务实、干事创业、有所作为导向,对机关党支部的软弱涣散现象列入重点管理,全面掌握现状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分类列出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7、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坚持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一岗双责”,落实痕迹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日常化,压实“两个责任”,严格问责追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