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家长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6月27日,达来胡硕苏木社会治理办联合苏木司法所来到苏木中心小学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向过往小学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包括如何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以及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家长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还特别指出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不能做的事,如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等。
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工作人员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体系展开,重点介绍了家庭保护中父母应承担的监护职责,比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他们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以及社会保护中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等规定。工作人员还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法律如何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让孩子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达来胡硕苏木群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家长依法教子、依法育人的意识和能力,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达来胡硕苏木和苏木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不断推动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