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通辽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勇一行深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对拟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初验工作。
初验组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听取专题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初验。
初验组详细了解公安局在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点、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等方面做法,对公安局打造“警心浇铸同心圆 藏蓝守护石榴红”品牌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作为通辽市“互嵌式发展”试点单位的突出成效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就优化完善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初验组要求:一要强化主线意识。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度融入治安管理全过程,以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筑牢边疆稳定屏障。二要深化品牌建设。持续挖掘公安战线上的民族团结故事,提炼“互嵌式发展”经验,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示范品牌,为全区提供可复制的“霍市样本”。三要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民呼我应”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创建工作与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协同并进,以更高标准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文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增喜及市民委主要负责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