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落实党员“三位一体”管理制度,组织建设得到有力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完成武装部民兵训练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条例》《准则》,累计召开“三会一课”36次,全体职工大会6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66篇,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三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庆“七一”、“八一”等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三级配套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4次,在全局范围内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各12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19份;严肃执纪问责,2018年我局受上级党纪处分1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约谈和批评教育16人,杜绝发生“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全面落实“三务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次,查摆整改
问题20余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和参观看守所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强化执法督查,严抓执法队员在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教育监管,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通报出勤情况10次,督查队容风纪15次、现场批评整改23人次,制发督查专报5期,确保工作实效。四是举办3期全市城管执法培训班,组织参加5期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执法业务轮训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三)强化责任机制,积极开展宣传、统战工作。一是强化意识形态主动权,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95份。二是开展“四进”活动12次,通过电视、广播报道36期,通辽日报2期、魅力霍林河发布30条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发放城管宣传品1.6万余件,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认识水平。三是接待群众来访33次,妥善处理32件,正在处理1件;畅通诉求渠道,共受理“城管110”和“网上”举报案件370起,结案368起、处置率达99%,满意率大幅提高。四是全面推行“721”工作法,有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会3次,办理建议、提案15件,满意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以服务为宗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一是市场治理稳步提升。划行归市,采取市场化方式设立4处便民市场,将“黄楼”夜市搬迁至建业小区北街,合理设置摊位536个,整治规范“老三楼”市场、同鑫广场的经营、娱乐摊位167个,为零散创业就业人员提供摊位703个(其中为伤残人员、低收入家庭、蔬菜专业户提免费供摊位113个),使其增收1400余万元,安全生产检查59次,未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强力推进通信杆线整治工作。按照《霍林郭勒市城区通信杆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滨河路、沿山路、新新家园等区域,乱拉乱搭等通信杆线1650余处、20余万米,拆除破损通信线杆79根。三是倡导文明祭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主要街路口设置文明祭祀车10个,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1200余份,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开展市容执法行动15次,严格治理沿街烧纸、肆意占道贩卖冥品等行为40余起。四是开展露天烧烤和流动商贩整治行动。发放《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和《关于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2300余份,取缔露天烧烤及流动摊点343处、暂扣物品430余件;教育疏导流动商贩490余人次,累计清理流动商贩2100余次,确保市民有序出行。五是加大违规牌匾、小广告治理力度。制定出台《城区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并通过电视、微信等方式宣传“办法”20余次,处理制发小广告当事人13人、停机处理3人,清理小广告1.2万余处;依法审批各类广告牌匾18家,清理拆除违规牌匾、灯箱、道旗、条幅等1900余处,清理公益广告栏四批次128处。六是着力保障城市环境。在中央环保大督察、国际马拉松、中高考、铝产业论坛、两会两节等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开展市容环境保障工作20余次,高质量完成主城区和商业街202处街路指牌示、304国道两侧17处擎天柱公益广告的更换任务,累计完成滨河社区棚改拆迁任务12户,树立城市文明形象。
(二)全力加强城管依法治市工作。一是综治维稳有序开展。召开扫黑除恶、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专项会议,进社区、进企业张贴扫黑除恶海报200余份,利用通信、银行、商场等场所LED屏,滚动宣传50余条次,未发生群访事件。二是积极开展餐饮烟气净化整治行动。调查摸底417家餐饮店、68家烧烤店,对未安装烟气净化设备的122家餐饮店、38家烧烤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68家,责令停业12家,现场查封1家。三是全面整治“三占十乱”行为。制作装修围挡100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60余份,清理整治装修装潢等乱堆乱摆乱放1880余家、5480余处,清除废品杂物、建筑材料等80余吨,430余车次;清理拆除、关停废品收购站点23处、腾出公共用地990余平米;大力整治达莱胡硕大街(育蕾商店)、沿山路两侧店外、占道经营、“陈年顽疾”190余家,暂扣物品426件、钢材水泥木材90余吨;清理拆除菜市场、友谊金街等区域占用消防通道的经营商贩35家,罚款1500余元;开展“五车”整治行动6次,暂扣及清理“五车”200余台。四是整治建筑垃圾排放及规范渣土清运。办理垃圾排放证28个,平整建筑垃圾排放场地12.4万立方米,巡查渣土排放车辆180车次,处罚38车次,罚款9100元;清运电厂夹转运站建筑垃圾2000余车次、3万余立方米;为下一步绿化打好基础,回填覆土河西一路北大坑6万余平方米。五是坚决遏制新增“违建”,超额拆除存量“违建”。下达《责令立即停止并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190份,及时制止各类私自改扩建43处、8000余平米;依法拆除新增违建183处、1.82万平米,存量违建36处、4300平米,累计完成1.04万平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25%;拆除34处私自围墙、近5800余米,拆除违法彩钢房44处、1500余平米;违法建设立案2起,罚款2.7万余元。六是依法治理河道生态环境。对接水务、农林等部门,拆除7条沿河违建9处、900余平米,清理垃圾1500余平米。
(三)立行立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联合环保、食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暂扣瑞龙钢材有限公司乱堆乱放的钢材12余吨;配合环保对碳香、那家小串烧烤店进行专项检查,对两家烧烤店依法进行处罚;对友谊、金都等区域21家餐饮业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现场查封等措施,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一)成立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草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下发了《霍林郭勒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36项权责清单落实具体工作。
(二)在达来胡硕苏木和沙尔呼热、莫斯台、珠斯花、宝日呼吉尔街道分别派驻5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有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改进管理执法职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8年6月为全局干部职工配发全国统一的执法制式服装,严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规范执法行为。
(四)推进城管执法规范操作,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制定出台了《霍林郭勒市城区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现已实施,并已取得积极效应。
(五)顺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设置审批广告牌匾综合服务窗口,录入政务大厅智慧政务云平台11户,实现了网上审核,现场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