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为林草领域行政执法
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多举并措为林草领域行政执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全面加强林草领域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科学设置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领域改革要求,设立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霍林郭勒市林草执法辖区面积,科学设置林草执法队伍规模,并在涉及林草执法工作的苏木乡镇(街道)挂牌设立林草工作站,全面实现林草执法监管全覆盖。
二是精准下达编制。按照霍林郭勒市农牧局“三定”规定,聚焦林草执法领域工作要求,立足地区林草执法工作队伍人员力量实际,精准下达编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为基层林草行政执法队伍补充专业人才,全力充实林草执法工作力量,为解决林草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提供编制保障。
三是强化执法联动。全面梳理各执法部门“三定”内容,组织涉及林草领域执法的部门单位召开权责分析研判会议,厘清执法职责的同时,围绕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破坏野生植物、毁林毁草等工作,加强林草部门与司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彻底打通林草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一审:国清
二审:吴海龙
三审:魏宝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