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和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建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诚信档案>的通知》霍组联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市社已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2月14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干部职工相关信息。
二、开展数据采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汇总本单位干部职工2017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惩戒处理数据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各项信息数据。
三、建立诚信档案。根据数据采集结果,认真填写干部职工诚信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和上报工作。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