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关于严格规
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专业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2025〕20号)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工作实际,现将《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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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2025年8月14日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2025〕20号)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聚焦涉企行政执法多头检查、检查频次多、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厘清行政检查权责,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不规范行政检查问题,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尽可能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确认并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人员资格与条件。严格落实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统计执法监督局制发的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明确行政检查权限。以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权责清单为基础,制定统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列明行政检查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不得超出权责清单范围,因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的统计行政检查文书格式范本,进一步推进行政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实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同时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内容,并将年度检查计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除有法律规定外,不得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
(五)大力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机制。行政检查应以“联合检查是常态,单独检查是例外”为原则,实施行政检查,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不得仅有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线执法人员规范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管理和使用设备,保障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的完备。二是依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执法内容、执法记录等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三是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内容、审核责任。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法制审核内容及法制审核工作流程。严禁任意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七)优化投诉举报转办等行政检查、复查任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现场检查或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八)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自2025年7月4日开始,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使用“通辽执法”手机APP的“入企扫码”功能,实行“检查登记、扫码入企、企业评价、统计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以刚性约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阳光运营,无事不扰”。
(九)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通过合法合规指引、行政指导与靶向提示等方式,带着专家、“执法+普法”同步等措施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强化对经营主体的合法合规指导,从源头上消除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行政执法单位对已处罚的企业进行跟踪回访,掌握整改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扶指导,运用政策辅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性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举,巩固执法效果。
(十)推广非现场行政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行远程监管、数据分析监管、线上监管等以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行政检查,积极拓展非现场执法场景应用,能够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达到行政检查要求的,原则上不实施现场检查;对通过信息共享、书面核查、智慧监管等方式可以达到检查目的的,不进行现场检查。
(十一)严格区分行政检查与服务指导等事项。进一步厘清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普法宣传等帮助企业预防化解风险,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产业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行为与行政检查之间的边界。要指导本行业本领域监管企业的日常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相关台账,进一步保障安全运营,促进发展。
(十二)严肃责任追究。由法规专业牵头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案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排查本部门的问题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清单销号,强化整改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霍林郭勒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检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二)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行政执法培训内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将服务贯穿于行政检查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方面。
(三)建立健全政检查效能评估机制。根据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机制,尤其是对现场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和管理,结合检查总量、执法实际,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时效性,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运用率、跨部门联合检查率、非现场检查率、检查问题发现率、帮扶指导解决问题率,以及检查计划统筹、检查任务实施、服务型检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