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霍林郭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为增强涉企检查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对责令限期改正企业按时复查率达100%,整改完成率达100%, 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监督检查重点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2)盐业经营、流通企业
(3)校外培训机构
(二)监督检查方式
对监督检查重点企业,按月份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时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若与2025年安全监督检查全年工作计划安排表的重点监管企业有交叉,应合并监督检查,一般不重复进行。
(三)监督检查频次
(1)民爆企业每月检查1次(全年12次)
(2)盐务检查每两个月1次(全年6次)
(3)校外培训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全年2次)
(4)此外,检查频次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做适当调整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工科局三定方案,结合工科局工作实际和本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计划非特殊情况不随意改变,确保年度计划全面落实,不打折扣,根据检查结果,查缺补漏,完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
(三)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协调运行,相互促进”机制要求,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有效配合监管、培训等各项工作开展,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采用“专家+检查”方式,实现“监督+服务”模式。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现场检查,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以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