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件编号变更的公示
上传时间:2025-08-11    上传人员:自然资源局     访问人数:11    

“霍林郭勒市亿达石材有限公司涉嫌越界开采案”和“周利君非法狩猎案”文号相同,均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4号),现(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4号)取消作废。

重新编号“周利君非法狩猎案”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4号-1);“霍林郭勒市亿达石材有限公司涉嫌越界开采案”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4号-2)。

特此说明



“宋胜久非法使用草原案”和“昊达腐殖酸加工厂超出审批范围建设厂房案”文号相同,均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5号),现(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5号)取消作废。

重新编号“昊达腐殖酸加工厂超出审批范围建设厂房案”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5号-1);“宋胜久非法使用草原案”为(霍自然监字〔2022〕宗字第005号-2)。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