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月27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梅兰带队,对我市《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霍林郭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国春、市政府副市长李鑫旻陪同并参加座谈会。
于梅兰一行实地走访了霍林河机场、达来胡硕苏木及市环卫处,重点检查了极端天气应对处置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救援设备与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人员编制、网格机制运行以及资金与设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额日贺图汇报了我市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
于梅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极端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查找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齐短板。要注重成果转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不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