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 补充材料
上传时间:2019-01-30 10:24     访问人数:161    

霍林郭勒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

补充材料

 

根据《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抽查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的通知》(霍财字[2019]14号)要求,霍林郭勒市审计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如下:

一、   预算收支变化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的预算总额为674.85万元,2017年预算总额为362.01万元,相比上年度增加312.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增加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300万元,审计项目业务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额为67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67万元,公务费9.18万元,业务费50.00万元,燃料费2.00万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300.00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支;公

务费主要为单位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业务费主要为外出人员差旅费及各项费用等支出;燃料费主要为日常车辆燃油支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主要为重大工程项目审价费。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所以没有政府采购资金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单位固定资产总计1175.86万元,其中:房屋887.44万元,车辆114.71万元,其他资产173.70万元。

(二)我单位出租房屋收入430000元,均已全额上缴。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审计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