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通辽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办局、各
人民团体党组织、驻市各单位:
为了更好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宣传好身边好人感人事迹,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每月“通辽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每月10日前报送当月候选人事迹材料。
二、评选标准
具体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我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均可参评。
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内容格式
1、标题:
要求15-23字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如《小镇平凡夫妻22年捐资200余万造福家乡》。
2、正文:
第一段为人物身份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详细工作单位职务或详细居住地)。第二段为一句话事迹概述。第三段开始为事迹概括内容(200字左右)。第四段总结(70字左右)。
3、照片:
必须上传照片(以后无照片的将不参评和展示宣传)。免冠照大小为120像素*160像素,小于30k;三张生活照每张要大于2M像素。
4、附材料:要求详细材料2000字左右。要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但要注意用第三人称叙述,不要写成报告文学、通讯报道。
四、报送要求
典型推荐工作是持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并列入年底实绩考核加分项中,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高质量、站得住、有影响、有带动的典型人物。已经入选“通辽好人”的人物事迹不得重复报送。
五、报送方式
邮箱:hlhwmb@163.com
电话:7966181。
霍林郭勒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通辽好人推荐表
推荐类别: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文化程度 |
|||||
联系方式 |
||||||||
曾获主要奖励 |
||||||||
主要 事迹 |
||||||||
附:详细材料2000字左右,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