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上传时间:2018-10-30 09:46     访问人数:86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有效管理,加强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选优配强党支部宣传委员。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2份分析研判报告。
 
  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监督检查
  
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健全规矩完善制度,履行好党管意识形态职责,针对存在的薄弱隐患问题,随时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排查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2次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向直属机关党工委报送。

三、加强理论学习,明确队伍保障职责

坚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集中学习,精心制定学习安排,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领学、党员讲党课、学习目标管理等机制,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洞察意识形态领域各种思潮和苗头动向,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全年集中学习意识形态不少于12次,党员每月学习一次。

四、加强舆论引导,抢占新媒体制高点。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时代楷模、身边好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五、严格意识形态责任追究
   
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出现意识形态“十大问责情形”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