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纪检监督责任清单
上传时间:2019-03-07 18:05     访问人数:84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3、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建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4、严肃查办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

6、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