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工及职责
上传时间:2019-03-07 18:06     访问人数:99    

刘福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公安局党委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安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结合公安局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对党委的重大工作和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

3.检查、督促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参与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贯彻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保持与广大民警的密切联系。 

王宏: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组织委员,负责党委组织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与督促党支部、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委和支部换届改选的组织工作。

2. 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并整理党员中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委会提出表扬与奖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吸收新党员的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推优工作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尤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宣传委员,负责党委学习、宣传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委宣传工作,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与任务,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根据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安排学习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全体党员教师专业发展。

3.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宣传部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从严从实稳定开展,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4.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

5.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党委的宣传阵地。 

陈轻: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纪检书记,纪检委员,负责党委纪检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委纪律检查及监督工作,做好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党委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纪委重要文件、规定和通报,经常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和查处党员违纪问题。协助搞好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