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制度和提名推荐制度
上传时间:2019-03-07 18:27     访问人数:135    

为准确把握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情况,改变“填空式”用人现象,避免干部管理与使用脱节,结合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霍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梳理情况和发现问题,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宏观控制和日常监管。

    分析班子结构。以干部基本信息为依据,对局科级干部年龄、性别、党派、学历、专业等开展统计分析,梳理出具体数据和比例。在掌握班子职数与实际配备情况的基础上,逐一分析其综合结构。同时充分考虑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党外干部、妇女干部以及各个单位专业技术型干部的使用,着力加强梯队建设,为促进班子成员能力素质相搭配、知识专业相互补、性格气质相协调,提供科学依据。

    部门信息互动。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的现实情况。结合上级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客观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作风和成效。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收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等线索,并严格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对领导干部的财产、收入、亲属就业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类研判。在领导班子方面,党委领导班子侧重评价总揽全局、科学决策;部门班子侧重评价围绕中心、推动落实评价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在领导干部方面,党政正职,侧重其政策理论水平、驾驭协调能力及领导艺术;班子其他成员,侧重其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及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既看工作成绩,也看群众基础,既看优势和不足,又充分考虑主观努力程度

    强化结果运用。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公安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将有关评价意见、改进建议等,以适当方式向研判对象反馈,督促整改提高。对分析研判运行优良的班子予以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采取党委提名推荐、领导班子集体提名推荐、个人署名推荐等方式,提出培养和使用意见;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分头进行约谈;对不胜任现职或表现一般的干部,适时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