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上传时间:2019-03-15 09:19     访问人数:469    

  2018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的建设,紧密围绕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主线,统筹推动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城市环境面貌和管理秩序明显改善,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持续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完成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建设得到有力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完成武装部民兵训练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条例、准则》,累计召开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议18次、讲授党课4次,组织生活会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全体职工大会5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66篇,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三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庆“七一”、“八一”等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三级配套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3次,在全局范围内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党风廉政责任清单12项,负面清单12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21份,严肃执纪问责,2018年我局受上级党纪处分1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约谈和批评教育16人,杜绝发生“吃、拿、卡、要”违纪行为。二是全面落实“三务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8次,查摆整改问题20余项;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执法督查,严抓执法队员在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教育监管,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制发督查专报4期,通报出勤情况10次,督查队容风纪15次、现场批评整改23人次,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确保工作实效

3. 强化责任机制,筑牢宣传意识形态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信息80余条,发放城市管理宣传物品16000余件,广泛提高城市管理全民参与意识和整体认识水平。二是接待群众来访33次,妥善处理31件,正在处理2件;畅通诉求渠道,共受理“城管110”和“网上”举报案件370起,结案368起,案件处置率达99%,回复满意率大幅提高。三是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增强担当服务意识,紧密联系群众和工作实践,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会3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满意率100%。同时,完成滨河社区拆迁任务11户。

(二)改革任务稳步落实,有力强化城管职能职责

1.成立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草拟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2018年第三次常务会、市委七届82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霍林郭勒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霍党字201822号),同时按《方案》要求,梳理城管执法权责清单36项,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落实具体任务。

    2.在达莱胡硕苏木和沙尔呼热、莫斯台、珠斯花、宝日呼吉尔街道分别派驻5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有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推进管理执法职能延伸,着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3.按照内建城〔2017〕396号文件要求,2018年6月为全局干部职工配发全国统一的执法制式服装,严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规范执法行为。

4.推进城管执法规范操作,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制定出台《霍林郭勒市城区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现已实施;

5.加强城管执法业务培训,举办3期全市城管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参加了5期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执法业务轮训班。

(三)“创城”工作全面推进,大力提高城乡治理能力

    1.以服务为宗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一是市场治理稳步提升。划行归市,设立4处便民市场,将“黄楼”夜市搬迁至建业小区北街,合理设置摊位536个,整治规范“老三楼”市场、同鑫广场的经营、娱乐摊位167个,为零散创业就业人员提供摊位703个(其中为伤残人员、低收入家庭、蔬菜专业户提免费供摊位113个),使其增收1400余万元,安全生产检查59次,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二是积极开展餐饮烟气净化整治行动。调查摸底417家餐饮店、68家烧烤店,对未安装烟气净化设备的122家餐饮店、38家烧烤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68家,责令停业12家,现场查封1家。三是全面整治“三占十乱”行为。制作装修围档100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60余份,清理整治装修装潢等乱堆乱摆乱放1880余家、5480余处,清除废品杂物、建筑材料等80余吨,430余车次;清理拆除、关停废品收购站站点23处、腾出公共用地990余平米;大力整治达莱胡硕大街(育蕾商店)、沿山路两侧店外占道经营“陈年顽疾”190余家,暂扣货物物品426件、钢材水泥木材90余吨;清理拆除菜市场、友谊金街等区域占用消防通道的经营商贩35家,罚款1500余元,截止目前,累计清理流动商贩2100余次,确保市民出行环境安全有序。四是规范垃圾渣土清运排放。办理垃圾排放证28个,平整建筑垃圾排放场地12.4万立方米,巡查渣土排放车辆180车次,处罚38车次,罚款9100元;清运电厂夹转运站建筑垃圾2000余车次、3万余立方米;为下一步绿化打好基础,回填河西一路北大坑6万余平方米。五是坚决遏制新增“违建”,超额拆除存量“违建”。下达《责令立即停止并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190份,及时制止各类私自改扩建43处、8000余平米;依法拆除新增违建183处、1.82万平米,存量违建36处、4300平米,累计完成1.04万平米,完成年度存量违建125%;拆除34处私自围墙、近5800余米,拆除违法彩钢房44处、1500余平米;违法建设立案2起,罚款2.7万余元。六是强力推进通信杆线整治工作。按照《霍林郭勒市城区通信杆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滨河路、沿山路、新新家园等区域,跨街乱拉乱搭等通信杆线1650余处、20万余米,拆除破损通信线杆79根七是依法治理河道生态环境。主动对接水务、农林等部门,拆除7条河道沿岸违法建筑9处、清理垃圾1500余平米。

    2.积极开展“创城”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宣传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在主要街路口设置文明祭祀车10个,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1200余份。二是开展露天烧烤和流动商贩整治行动。发放《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的倡议书》和《关于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2300余份,教育疏导流动商贩490余人次,取缔露天烧烤及流动摊点343余处、暂扣物品426件。三是加大违规牌匾、小广告治理力度。制定出台《城区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并通过电视、微信等方式宣传“办法”20余次,处理制发小广告当事人13人、停机处理3人,清理小广告1.2万余处;依法审批各类广告牌匾21家,清理拆除违规牌匾、灯箱、道旗、条幅等1900余处,清理公益广告栏四批次128处。

3.全力保障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一是开展中央环保大督察、国际马拉松、中高考、铝产业论坛、两会两节等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20次。二是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开展全域性市容执法行动15,严格治理沿街烧纸、肆意占道贩卖冥品等行为40余起。三是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高质量完成主城区和商业街202处街路指示、304国道两侧17处擎天柱的更换公益广告任务,有效保障了整洁亮丽的城市环境。

(四)立行立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针对中央环保督反馈意见提出的瑞龙钢材有限公司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碳香烧烤店、那家小串烧烤店噪音污染,友谊小区、金都小区、百合家园小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噪音污染问题,我局立即联合环保局、食药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我局对瑞龙钢材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暂扣乱堆乱放的钢材12余吨;配合环保局对碳香烧烤店、那家小串烧烤店进行专项检查,由环保局对两家烧烤店进行处罚;对友谊小区、金都小区、百合家园小区21家餐饮企业分别采取停业整顿、现场查封、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整改任务。 

    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定”方案未制定下发,城管执法职责界定还不清晰,执法主体未明确,执法证件无法办理,执法行为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二是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及学习教育还不够深入,少数城管执法干部担当作为意识还不强,执法能力、效率还需提升三是城管执法履职还不全面,广告牌匾示范街路建设推进不够,通信管线治理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城管协调共享机制不顺、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特别是针对个别突出和反复出现的市容问题,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足;五是执法协管人员配备未到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设施设备严重老化,需要补充更换。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13356”党建工作思路为抓手,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面提升城市环境。

    (一)以党建为统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再提高”。二是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摆在首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三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支部集体议事规则,持续推进“强转树”活动,落实好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违法建设及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作出安排,保证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以“创城”为契机,城乡环境形成长态化管理。一是开展通信管网、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牌匾、沿街经营秩序整治等10专项行动,深化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二是采取市场化方式,力争成立1至2个渣土运输公司,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乱排行为。三是合理规划设置便民市场,探索建立“街路长制”管理模式,抓好流动商贩、露天烧烤、“五车”整治及早夜市巡查监管。

(三)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城管执法创新发展。推进“1+6”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着力解决职责划分问题,明确审批、监管、执法管理边界;做好职能划转,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四个意识”,保障改革期间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和执法队伍和谐稳定。

(四)加强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效。启动城管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城管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动态监管,消除管理和执法间信息壁垒,提高执法人员现场办案效率和执法效能。

(五)加强“居改非”专项整治。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房管所、供电局、工商局、税务局、食药监局、国土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依法取缔“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改非”场所,遏制“居改非”新增蔓延势头。

(六)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和月报销账制度。联合市国土、公安、规划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防共治和综合治理,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

(七)开展无违法建设达标创建活动。以城市建成区苏木街道(社区)为单位,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试点示范、评比表彰等活动,动员全体市民和法人组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对参与违法建设且拒不改正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社区 ()干部,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合理设置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

(九)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城管执法社会氛。 围绕违法建设、“三占十乱”、污染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互联网信息更新和舆情研判处置,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城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四进活动,将城管执法延伸到市民身边。

(十)强化执法队容风纪督察,打造纪律严明执法队。开展队容风纪专项督查,完善各项制度,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抓好执法队伍和人员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杜绝“冷硬横”“拖绕推”等现象;严格查处城管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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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5日

 

 

 

 

 

 

 

 

 

 

 

 

 

 

 

 

 

 

 

 

 

 

 

 

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115日印发